《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8月起实施
本报讯:公共信用信息如何归集、共享、使用,企业信用评价的原则、内容和程序都有了严格标准。7月3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和省质监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两项地方标准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项标准发布实施填补了我省信用建设地方标准的空白,打响了我省信用标准化建设的“第一枪”。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一个系列标准,包括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框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公共信用信息交换规范、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规范4个部分,规范了从平台建设总体框架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的各环节、全过程。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对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等提出基本规范。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综合素质、社会信用、财务能力、发展能力。
信用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基本支撑。省发改委总经济师魏茹生表示,这两项地方标准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和带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在各个领域的综合评价和深度应用,对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