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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产品不合格 义乌四单位被罚
作者:记者 黄 贲 通讯员 何 颖…    文章来源:金华新闻网    点击数:778    更新时间: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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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赤岸大队在夏季杀虫剂检查过程中,查获辖区内4批次问题蚊香。执法人员追根溯源,经过详细调查取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赤岸大队在夏季杀虫剂检查过程中,查获辖区内4批次问题蚊香。执法人员追根溯源,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后,对3家经营户和1家生产商进行了立案调查,共没收不符合规定的蚊香产品1131件,没收违法所得3785元,罚款2.5万元。

  据悉,家用卫生杀虫剂多含有菊酯等低毒成分,属于农药产品的一个分支,此类产品必须拥有农药登记证才能进入市场。今年入夏以来,赤岸大队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3次夏季卫生杀虫剂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以卫生杀虫剂生产厂家、超市、市场批发摊铺、农村零售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杀虫喷雾剂、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等36个品种的卫生杀虫剂开展了针对性检查,发现存在部分产品标签内容与农药登记不符、蚊香标签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登记证过期等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各经营户均配合进行整改并自觉接受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为避免风险,不管是经营户销售还是消费者购买杀虫剂产品,尽量选择名优产品为主。不要随意网淘杀虫剂,也不要在有人的密闭空间使用杀虫剂,以免造成中毒事件。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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