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水产制品、糕点、酒类等
本报讯: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7年第5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第54期抽检信息公告,福建省食药监局抽检了19大类36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冷冻饮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其中,合格354批次,不合格8批次,涉及水果制品、糕点、水产制品、酒类、饮料、食用农产品等。
本次不合格的8批次食品及其不合格项目分别为:
标示为福建省永泰县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5日生产的脆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标示为连城县宏丰食品厂2017年06月06日生产的水晶薯仔(打浆烘烤型地瓜干),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标示为漳州市吉祥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16日生产的麻糬(椰蓉味),霉菌不合格;
标示为福建省连江县嘉豪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15日生产的烤鱼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标示为漳州市百欢酒业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01月02日生产的百欢八珍养生酒,酒精度不合格;
标示为石狮市哈泉饮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2日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不合格、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标示为福建省光泽县武夷矿泉水饮料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7日生产的山泉水,大肠菌群不合格、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标示为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万达广场店2017年10月06日购进的黄瓜鱼(冰),磺胺类(总量)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