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西藏自治区质监局和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就共同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推进“一带一路”标准化实践、服务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两地标准化水平等方面达成共识,并于5月4日签订标准化工作合作协议。
双方签订的标准化工作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充分利用各自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在两地相同重点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国际和区域标准比对验证、科研项目申报、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重点在农畜产品质量及追溯、民族服饰、文化产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共同开展标准研制、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等;双方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互派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交流学习,选派科研业务骨干挂职锻炼,共同推进标准化科研和标准化管理人才培养;在本合作框架协议下,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作为框架合作协议的落地协议,以深化双方合作内容。
为确保协作机制落到实处,双方商定成立合作协调小组,建立协调会议和联系人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