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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管理 四“法”原则
作者:苦行僧    文章来源:IT168    点击数:260    更新时间: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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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学习标准,在实践中应用标准,在实践中完善标准。

    我想,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可以简要的概括为四句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解释为:

    有法可依——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文件,并加以适当的培训学习,以完善、严密、具有较高指导性的文件作为各项工作的指导依据,可以有效的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差错,提高质量和效率。文件的建立有如织网,粗糙的文件网眼大、漏洞多、覆盖面小,漏网之鱼自然也就多了。因此,在建立体系文件时,应考虑:一是文件的覆盖面,要覆盖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防止在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管理“短板”,更要杜绝“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二是要考虑文件的细致程度,细了才有可操作性,才更具有指导意义;三是要考虑文件的系统性,系统的文件管理才不致于各文件相互冲突,达成目标原则的一致;四是要考虑管理和流程的优化,在尽可能的说明目的、流程及具体要求的基础上,达到统筹兼顾,化繁为简,重点突出,才能达到效率和质量的双赢。

    所谓的“法”,不仅仅是要建立书面化的文件那样简单,还应当规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这也是建立文件的基本原则。企业在编写制度时,还应当坚持用科学方法、系统方法、过程方法以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并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加以修订和完善,力求文件的有效性、适宜性和符合性。

    有法必依——在工作中严格按制度的要求办事。只有严格的按制度办事,建立起良好的约束和发展机制,才能建立起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但很多企业在制度的执行中都会出现一些问题,如:领导临时安排、特殊情况需要照顾、制度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或不适用等等,使制度的权威性受了挑战,甚至是被束之高阁、形同虚设。其实不然,我们不妨认真的思考一下:管理的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减少特例,并使之规范,按照我们规定的计划执行。很显然,我们所讲的这些原因都与当初设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冲突的,这样的借口是站不住脚的。更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企业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文化,我们天天都在讲“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但在大多数人的意识里还认为特例的存在是正常的,偶尔破坏制度也无伤大雅。殊不知,我们的工作中这样的特例经常都在发生,特例多了就成了正常的规则,制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正所谓:慌言千遍成真理!

    执法必严——乍一看,这句话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反感:既然,我们的工作都已经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那为什么还要有执法者,而且还要执法必严?为什么我们的工作非得要有别人的监督?工作有了监督就一定能好吗?而且,有这种想法的人,肯定不止少数。

    这种想法并不无道理:人都有偷懒的习性,对工作也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使监督评价成为一种需要。因此,我们不能将执法者看作是一般意义上的监工或打小报告者,而是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评价者,评价的标准就是制度的规定。他更重要的职能,是帮助我们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如果我们的工作出现了失误或不足,执法者便成了这些失误和不足的发现者和弥补者,如果执法者的工作标准稍有降低,那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将无从谈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执法者不仅不是多余的,而且必须要执法必严。

    通过严格的“执法”,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可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失误,发现不足,并及时的采取措施,从而达到效率和效益的共同提高。

    违法必究——从更高的意义去看,应该是“违法必纠”而不仅仅是“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或者是“究”谁的责任。出现问题,责任的追究确有必要,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对问题和不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出现,才应该是企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所在。如果对出现的问题仅仅在绩效考核中予的扣分,或简单的罚款了事,短期之内或许可以见效,但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未知数,更何况,罚款更多起到的作用是增加被究者的反感情绪。

    “究”,还有十分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对“法”的完善性、适用性进行讨论,并通过以“究”促“纠”,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的“法”。这样便使管理工作形成一个螺旋向上的圆环,与我们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所讲的PDCA以及企业管理的四项职能都是完全一致的。

    非常简单的四句话,但能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并且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却不是一件容易事。这需要我们在细化目标计划、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文件,完善企业管理的“法”,达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这些要求的落实,做到“有法必依”,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天都确定一个重点或随机抽检,认真执法,并且“执法必严”,并对检查的情况通过通报的形成反馈给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在第二天的督查中继续做为重点进行督导整改,直至整改完毕,做到“违法必纠”。切忌只有三天的热度,否则是无法做好工作的。

    不只是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现代企业的所有管理工作也大致如此,只要做好了这四句话,执行力自然会提升,整体管理水平自然会逐步提升。

文章录入:Chinagb    责任编辑:China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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