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农产品出口达271.8亿美元,同比增长17.7%。但与此同时,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影响,每年损失大约90亿美元。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经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农产品技术壁垒的核心就是检测标准,而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检测标准与国外不能实现“对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标准少。目前我国仅制订了137种农药限量标准,而日本新的肯定列表制度仅“暂定限量标准”规定的农药就有734种,二者相差5倍多。同时,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还有待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专项法规太少,无法满足当前进口国对食品农产品的要求。
其次是标准旧。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国家标准少,地方标准更少,有的是多年未修订或早已过时的,许多领域甚至根本没有标准,与发达国家差距极大。以一根出口到日本的黄瓜为例,在国内检测的农药残留只有6项,而到国外需要10多项,而且这些检测项目是不断进行调整的,在国内一种产品确定的检测标准一般多年不变。
再次是标准低。以我国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日本为例,我国与日本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我国标准。如,在日本列入“一律限量标准”0.01ppm的农药内,我国现有的农药就有74种。再如,克菌丹其我国规定在水果中的残留量为15ppm,马拉硫磷在蔬菜中的残留量为8ppm等,超出日本标准几百倍。这些严于我国标准的部分所限制的,恰恰是我国输日的大宗农产品和食品,如粮谷类、豆类、水产类等61种。
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欧盟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法规和日本根据其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制定并于5月29日生效的“肯定列表制度”,已经完成了从微观技术向宏观制度的转变,预示着新一轮贸易壁垒措施将由技术“微调”上升到法规体系的重大调整。这不仅是一个标准严格的问题,更是涉及整个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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