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标准的编写方法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是在其技术(或管理)内容上,本节就以我们常见的术语标准,符号标准、代码标准、产品标准 、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为例,有重点地对各类标准的编写方法做一个介绍。企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编写方法均可查阅有关标准,就不一一详细介绍了。 一、术语标准的编写方法 对专用术语制订的标准称为术语标准。依据GB1.6《术语标准编写规定》术语标准一般按词条编号、术语条文、外文对应词、定义或说明、同义词、英汉索引顺序编写,必要时可还有术语的图形或符号。 1、术语标准的目次 术语标准的目次按术语录的分类和分组顺序编写,但在分类哈分组前,必须首先认真做好术语的收集工作。 术语的收集范围主要是: a、国际标准、国外标准中已经肯定而且影响较大的; b、国内标准、样本、手册、书籍中大量出现而且比较成熟的; c、对统一产品名称、技术指标以及在质量管理中所必不可少的; d、近期将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所涉及的主要术语等。 术语可分为基本术语和专业术语。前者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在专业术语中原则上不列入基础学科、技术科学和非本专业的术语,如列入需有充分的理由。 一般情况下,术语都应分类。如产品术语可参照下述七个方面分类: a、一般术语及产品名称; b、原理结构和设计; c、主要零部件、元件和附件; d、技术指标; e、测试和检验方法; f、主要的专用工艺、材料和设备; g、其他。 如果术语较少,也可以不分类。 2、术语标准的正文内容 完整的术语标准正文按下述内容和顺序编写: a、术语词条编号; b、术语中文名词; c、术语外文名称; d、定义或说明; e、必要时,画上术语的符号或图形; f、被代替的同义词。 1)术语词条编号:词条应按术语概念体系展示,即以逻辑顺序排列,要求层次分明,主次清楚,编号规则如下: 2)术语的中文名称:必须在对概念下了定义的基础上确立术语,术语要求简明,能直接反映标准化对象的内容和主题,对国际标准中的术语,应从含义上理解定名,但对国际上惯用的以人名表示的名词术语,允许音译,如霍尔效应等,人名应符合《英语姓名译名手册》译法。 3)术语的外文名称:主要采用英文,但在必要时,也可列其它外文名称,外文名称应选取国际上公认的或惯用的名称,它一般放在中文名称后面或放在中文名称下面。 4)定义或说明:定义应准确严密,包含一切必要和充分的要素,一般其中基本部分说明概念所属的类型,其他部分则列举出与该类别中其他术语概念相区别的特点,语言要求简明通顺,并注意有权威性和系统性,绝不允许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如术语定义在内容上还不足以使该术语概念清晰或者理解上确有困难时,可以补充必要的注解性说明,但应另起一行,开头写个“注”字。 5)术语的符号或图形:有些术语标准需用符号或图形,以进一步准确清晰地表达术语含义。这些符号或图形都应清晰规范化。 6)同义词:原来使用的该术语的同义词,应用“曾称”表示,另起一行,放在定义之后,“注”之前,对仍可使用,但不推荐使用的同义词,可排列在该术语中文名称后面。用分号与中文名称隔开。归纳上述内容,术语标准的编写排列格式见如下所示。 xxxxx xxxxx…… xxxx (术语编号) (术语中文名称) (术语的同义词) xxxxx (术语英文名称) xxxxxxx……(术语定义) 曾称:xxxx(原术语名称) 注:xxxx—(说明)
有些术语标准也可按表格形式编写。 xxxx术语表
编号 名称 定义 说明 xxxx x·x·x (中文名称) xxxx xxxxxxxxxx…… xxxxx…… 英文名称 注:同义词、被代替术语可写在说明栏内。 3、英汉索引 英汉索引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汉语索引按术语音字汉语拼音顺序排列,但不写拼音。“曾称”术语也应排入汉语索引。 4、附录 必要时术语标准也可编写附录,附录的编写方式按GB1.1《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术语的英汉索引也可以作为附录编排。 二、符号(标志)标准的编写方法 用书写、绘画等方法制成的具有简化特征的视觉形象,以表达特定的事物或概念,称为符号。 以特定图形或图象为主要特征的符号是图形符号,其组成部分有字母、数字、标点符号和数学符号等要素。 图形符号的功能作用很多,如在技术图样上可表示制造或施工要求,设备和设施构造的材料,设备和设施的配置功能、原理、结构指示或生产、施工工艺过程,在各种设备、仪表上作为操作指示,在标志上又可表示公共信息,安全信息,交通规则或包装、运输指示等,从而我们把图形符号分为下列三类: a、产品技术文件图形符号(即tpd符号); b、设备用图形符号; c、标志用图形符号。 图形符号的构形应做到醒目、清晰、易懂、易记积面和易辩。GB 7093《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明确规定了它们的表示方法和规定。 符号标准的名称应按其功能分类,写出符号的类别。如: 电信平面图图形符号;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等; 构成标志的图形符号,即在产品、包装等物品上或某些场所用图形、文字、颜色表示其特性或某些要求的记号作为标准就是标志标准。标志标准是符号标准中的一种,其名称一般以北“xxxx标志”表示。 符号(标志)标准的正文中技术内容部分按符号的索引、编号、符号、符号的说明等顺序依次编写,必要时可列上被代替的复函现简叙如 下: 1、符号的索引 当符号标准中符号数量较多,一般达到50个或印刷页5页时应编写索引。 索引内容包括符号的名称及所在页码,名称与页码之间用“……”连接,页码上要加圆括号。 索引一般应以符号名称的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编写。如有必要,也可在附录(参考件)中编入以符号的英文对应词第一个字母顺序编写 的索引。 2、符号表 符号标准中符号均应以表格形式列出 符号表由编号、符号、名称和说明栏所组成。如标准中符号不经说明也可理解,则可省略说明栏,其具体格式如下例表示: XXXX图形符号 XXX符号 1)编号 每个符号均应有编号。同一标准中的符号编号应则应一致。编号时一般按符号专业分类编排,每一小类中的符号顺序都以符号名称的汉语 拼音字母顺序编排。对一些无法按专业分类的符号也应以北其名称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来编排。 2)符号 符号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符号一般应用拉丁字母,不要时可以用其它字母,但同一标准中前后应一致。如有颜色要求和方位要求,均应清楚标明,必要时给出色度坐标或色样。 标志标准中,如要对标志边框作出规定,则应连边框一起给出,如无要求,也应用细线画出标志的边框内缘。各类形状标志的边框尺寸规定如下: a、正方形、菱型标志边框的内边长应为45mm。 b、圆形标志边框的内径应为50mm。 c、正三角形标志边框的内边长应为63mm。 其它图形符号应尽量匀称、充实地在符号栏中给出,符号表中,符号栏较短时,短的边长应不小于20mm。 3)名称 符号的名称规范化,不要用土名、俗名、除中文名称外国家标准中一般还应列出其英文对应词。 4)说明 在说明栏中一般给出所列符号的功能含义和具体使用场合等内容。 如是等同采用ISO、IEC的符号,在说明栏中应列上该符号在ISO、IEC有关标准及该符号在标准中的编号。 如标准中符号取代了原有标准中某个或几个符号也要在说明栏内列出那些禁止使用符号的原标准号及其原标准中编号。 此外,符号(标志)的画法和制作应用规定的方法及示例等可作为补充件编写到符号标准的附录之中。 对用于简图,示意图的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即 tpd符号)标准应在附录的补充件中给出典型的简图示意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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