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证标志的变化 新JIS标志在以前的“产品”、“加工技术”标志上增加了“特别指定方面”标志,该标志的使用必须得到对应政府部门省令的批准。在新JIS标志上要附加JIS编号、注册认证机构的名称或简称。 旧JIS认证标志 新JIS认证标志
3、认证对象的变化 认证对应的产品范围得到了扩大,旧JIS认证由政府指定产品,新JIS认证废除了“指定产品制度”,只要产品存在对应的JIS标准,且认证所需的性能项目、检测方法、标示和引用标准等规定都具备,就可以实施JIS认证;可以通过JIS认证的企业范围得到扩大,旧JIS认证仅适用制造商或加工厂,而新JIS认证制度规定进口商或销售商也可以申请JIS认证。 4、认证程序的变化 旧JIS认证是进行以产品为单位的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查,而新JIS认证采取产品认证方式,也就是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与产品检测相结合的模式。旧JIS认证制度对获证工厂的公告检查制度由国家实施,3-5年就要重新检查,没有规定什么时候检查什么产品,而新JIS认证改为根据认证合同由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维护审查。 5、自我合格申明的引入 新JIS认证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引入了自我合格声明,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产品上标示该产品符合对应JIS标准,但不得擅自使用JIS标志,也不得使用容易与JIS标志混淆的标志。使用自我合格声明时,必须保存检测数据(如JNLA认可实验室的检测结果等)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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