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突然漏水泡了木地板
销售商以过了质保期为由不给赔偿,消协称应该赔偿
本报记者 杜慧
暖气漏水泡了地板
1月8日凌晨3时许,齐女士家中的暖气片出现砂眼漏洞,不停往外渍水,并渗漏到楼下。
暖气渗漏发生时,齐女士正在外地出差。等楼下住户发现时,楼下已严重渗水,结果造成齐女士家的木地板鼓起,家具开裂,楼下住户的家具也遭到损坏,齐女士赔偿楼下住户近千元损失。
事后,齐女士认为,暖气出现砂眼是产品质量问题,遂要求产品销售商赔偿损失。然而,经销商以产品出了质保期为由,只同意退还货款。
据了解,2006年5月28日,齐女士在一家居广场购买了“海尔兄弟”品牌的暖气,团购价288元。购买后,由产品经销商安排工人上门安装。
经销商:过了质保期不能赔偿
3月8日上午,在齐女士家,那个“惹事”的暖气已被拆除,放在了凉台上。记者看到,这个暖气片的中间部位,有一个1厘米左右的裂缝。“水就是从这里喷出来的,这就是砂眼。”齐女士说,她咨询过专业人士,砂眼漏水是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3月9日,产品经销商解释说,暖气出现砂眼主因是齐女士未按要求安装阀门,导致产品生锈,从而漏水。因为销售订单中有关安装须知显示:“安装方建议在暖气的改造施工中,供回水管道必须加装阀门,以便于维修及保养。”然而,安装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后,齐女士考虑到费用问题拒绝了。齐女士对这种说法不认可。
暖气的购买订单上标明“质保期两年,保修期五年”。出售暖气的家居广场投诉部一牛姓负责人表示,2007年,经销商就停售这一品牌的暖气了。但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家居广场要求经销商退还齐女士300元货款。经销商却表示,产品已出质保期,经销商又找不到厂家,无赔偿责任。
消协:销售商不能规避责任
省消协投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暖气出现砂眼,导致漏水,证明产品存在一定质量缺陷。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产品销售商不能规避责任,应该立即实地去考察。如果确认是产品质量问题,不论是否出了质保期,经销商都应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不应以“过了质保期”为由,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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