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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我国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一亿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点击数:2259    更新时间:20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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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负责人透露,工信部将加大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力度,2010年至2011年,共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约一亿吨,任务十分艰巨。

    据悉,为推动钢铁工业健康发展,国家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按照“调结构、上水平”要求,将工作重点放在调整结构上。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严格控制钢铁产量,压缩产品库存,以销定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严格项目核准,近期不再审核任何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严禁借淘汰落后产能之名自行建设钢铁项目,支持现有企业以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产能为前提进行技术改造。

    该负责人还表示,工信部将结合产业升级要求及各地区实际,向有关部门提出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淘汰2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2010~2011年,共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约一亿吨,任务十分艰巨。

    据悉,近期工信部将下发通知,将淘汰落后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导和督促各地区认真贯彻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任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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