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特区报8月10日讯 近日,海口某公司将不合格待处理药品丢弃海口永兴镇一路口。针对这种对药品生产废弃物的不规范处置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会同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当场监督企业将废弃物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销毁,并派出调查组到企业对此次事件进行深入调查。
近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向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不合格品及生产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对抗生素特别是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抗肿瘤类及激素类不合格中间产品、成品及生产废弃物,必须制定科学的破坏活性的措施进行处理。对不合格、废弃的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并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破坏性处理后方可按废弃物处理。
通知特别要求不合格物料和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必须在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该局将不合格品和生产废弃物的处理作为药品GMP、GSP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