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不是唯一的?近年来,随着身份证重号引发的离奇事件越来越多,民众对其关注度也逐渐增高。据统计,目前全国有至少100万人身份证号重复。由此引发的问题也引起广泛争议,涉及重号双方该由谁更改号码?因换号耗费的千元费用,应由谁承担?
据了解,我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登记发放始于1986年。由于当时参与登记、编号的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漏登、错登无法避免,不但有身份证号码错的、重的,还有照片错的。直到第二代身份证出现,才实现了身份证全国联网,一旦有重号,输入电脑就会发现,重号问题才浮出水面。重号出现的情况多是:两人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并且性别相同。一位户政部门工作人员说:“出现重号,只要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开具‘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再到户政大厅申请新证。变更也就需要20分钟。”问题在于,重号双方该由谁变更号码?通过双方协调解决是最佳办法。若协调不成,则遵循以下原则:制证库中有记录者,其号码优先保留,无制证记录的人重新编号;迁移人员回原籍较难,优先保留原号,未迁移人员重新编号,重号两人都属迁移人员的,迁移距离较远者优先保留原号。
有人为换号算了一笔账,身份证号码变更后,需重新办理一些与身份证有关的证件,产生的费用包括办理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加起来近千元左右。多数人表示,更改证件的费用由自己承担“有点冤”。而根据《国家赔偿法》,因国家机关工作违法失误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国家应赔偿公民直接财产损失。一位律师认为,从法理上说,换号费用应由相关部门承担。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身份证号重复问题确系国家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因此为民众带来了诸多不便,而民众财产损失获赔有法理可依,虽然一些费用较难核实认定,但相关部门应对此事作出积极回应,以免造成民众过激情绪,影响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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