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拟制定消费品能源效率执行法规
美国能源部2010年5月20日发布了G/TBT/N/USA/542、453号通报,标题为:消费品能源效率计划,涉及商用制冷设备。
该通报说,考虑为了修订商用制冷设备的能源节约标准,美国能源部正在开始法规制定和数据收集程序。并将召开一次公众会议,讨论并接收关于其计划的分析法和在该法规制定程序中其将着手解决的问题的评议意见。该能源部欢迎书面评议意见,以及来自公众的关于本法规制定范围内任何问题的相关数据。为了通知相关各方和促进该程序,能源部准备了一份详述分析法和确定能源部在收到的评议意见中特别感兴趣的七个问题的框架文件。该计划拟批准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7日。
543号通报标题为:修订能源效率执行法规,涉及消费品,以及商业和工业设备。通报说,美国能源部计划扩大和修订其现行的,关于根据经修订的《1975年的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案》覆盖的某些消费品,以及商业和工业设备的能源效率执行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制造商应向DOE提交遵守声明和认证报告、由制造商保留遵守记录,以及进口商认证或确定不遵守的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的有效性。为了促进该程序,并且允许相关各方提供建议、评议意见和信息,能源部公布了征求信息的请求,欢迎考虑涉及该论题的任何信息和建议。
加拿大
拟定杀虫剂最高残留限量法规
加拿大近日发出G/SPS/N/CAN/428/429/430号多项通报,拟定多项杀虫剂最高残留限量法规。其中规定嘧菌酯(Azoxystrobin)在草药、柑橘、花生油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依次为260ppm、10ppm和0.6ppm,七氟菊酯(Tefluthrin)在带穗轴去皮大田玉米、甜玉米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6ppm;嘧霉胺(pyrimethanil)在苹果、海棠、枇杷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4ppm等等。
上述法规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美国
重新评定多氯化联(二)苯(PCBs)的使用授权
美国环保署2010年4月19日发布了G/TBT/N/USA/536号通报,标题为:多氯化联(二)苯(PCBs),重新评定使用授权
该通报说,环保署正在发布一项关于使用和商业分销某些种类的多氯化联(二)苯(PCBs)和PCB产品,以及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的某些其它范围的PCB法规的法规制定提案通告。重新评定其《有毒物质控制法案》多氯化联(二)苯使用和商业分销的法规:在电子和非电子设备中液体PCBs的使用、商业分销、销售,以及贮存供重新使用;浓度为50ppm的免除PCB产品的使用;非液体PCBs的使用;在多孔表面中PCBs的使用和商业分销;以及在使用中的PCB商品的销售。在该文件中,环保署同样还重新评定了“不包括生产过程”、“可以计量的浓度/检测的浓度”、以及“可重复利用的PCBs”的定义。该环保署正在征求关于这些和其它范围PCB使用法规的评议意见。
该法规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2010年7月6日。
蒙古
拟制定进口的计量器具标签技术法规
蒙古标准计量局2010年4月7日发布了G/TBT/N/MNG/5号通报,标题为:进口到蒙古市场的计量器具标签技术法规。
该技术法规对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特定产品(计量器具)规定了强制标签要求。法规规定了标签应显示蒙古语或英语的产品清单。该法规拟批准及生效日期为2010年12月1日。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日。
秘鲁
拟对压缩天然气高压气缸等规定技术和标签要求
秘鲁生产部2010年3月12日发布了G/TBT/N/PER/24号通报,标题为:存储作为机动车燃料使用的压缩天然气(CNG)高压气缸及压缩天然气(CNG)气缸固定装置技术法规草案。包括压缩或液化气体用之钢铁制容器、压缩或液化气体用之铝制容器、大瓶、瓶子、细颈瓶及类似品、其它钢铁锻造品或冲制品,但未进一步加工者及其它。
该通报的技术法规对国内生产或进口的压缩天然气(CNG)动力机动车辆使用的压缩天然气(CNG)高压气缸及气缸固定装置的生产、进口和销售规定了技术和标签要求。
该技术法规拟批准日期待定。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生效。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8日。
另外,该国G/TBT/N/PER/25号通报,还对压缩天然气(CNG)动力机动车燃料系统零部件做出了规定,包括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号84.07或84.08所列发动机的零件、燃气动力机动车燃料系统转换设备、管道、锅炉、罐、桶或类似物使用的龙头、旋塞、阀门及类似器具,包括减压阀和温控阀、减压阀、止逆阀、安全阀或泄放阀等。
通报技术法规的目的是对国内生产或进口压缩天然气(CNG)动力机动车燃料系统零部件的生产、进口和销售规定技术和标签要求。
巴西
制定杀虫剂决议草案
巴西近日发出G/SPS/N/BRA/619/621等多项通报,制定多个杀虫剂决议草案。其中规定了吡虫啉(Imidacloprid)在向日葵、蓖麻籽、高粱种植期间的最大残留限量依次为0.1mg/kg、0.05mg/kg、0.1mg/kg。另将烯草酮(Clethodim)用于种植中的大蒜、马铃薯、咖啡等的最高残留限量由原来的0.05mg/kg改为0.5mg/kg。
上述法规目前均已获得批准。
美国
提出1-丙烯、2,3,3,3-四氟重要新用途规则提案
美国环保署2010年4月9日发布了G/TBT/N/USA/533号通报,标题为:1-丙烯、2,3,3,3-四氟重要新用途规则提案。
根据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第5(a)(2)条,对须经生产前通知(PMN)的化学物质1-丙烯、2,3,3,3-四氟(CAS No.754-12-1)(P-07-601)提出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s)。并就指定的重要新用途活动要求生产、进口或加工该物质的人员至少在活动开始之前90天通报EPA,否则可在开始之前禁止或限制该项活动。
该规则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2010年5月3日。
德国
拟对铬酸盐/皮革制品制定法令
德国联邦食品、农业与消费者保护部2010年4月19日发布了G/TBT/N/DEU/11号通报,标题为:第18次修订商品法的法令。涉及铬酸盐/皮革制品。
铬酸盐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过敏原。防止、避免接触包含过敏原的产品,尤其是与湿疹接触,是重要的阻断方法。因此该法令规定与人体接触的皮革制品,如皮革制成的袋子、背包、纺织品、表带、鞋和玩具,只允许以最终产品中检测不出铬酸盐的方式加工。
该法令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 2010年期间。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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