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8月16日电:广西近日对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经销的黄酒进行质量监测,抽检样品有一半不合格,总糖、酒精度、总酸、氨基酸态氮等特征性指标不合格、超范围使用防腐剂和甜味剂的情况较严重,个别批次的黄酒菌落总数严重超过极限值。
广西相关部门在此次监督抽查中抽检黄酒样品50组,质量不合格26组,不合格率52%。抽查发现,一些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少量黄酒中用水和酒精兑制成产品,导致总糖、酒精度、总酸、氨基酸态氮等特征性指标不合格。
抽查的黄酒产品中有 16个批次添加了防腐剂苯甲酸,有10个批次添加了甜味剂甜蜜素。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黄酒中不得添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但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直接用酒精、色素和水兑制生产黄酒,并在产品中添加甜味剂和防腐剂,超范围使用防腐剂和甜味剂的情况严重。
本次抽查还发现2个批次的黄酒样品菌落总数超标,其中有一个样品大肠菌群指标超过国家标准800倍之多,严重超过极限值。据了解,菌落总数超标主要原因是部分黄酒企业生产设备、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生产用水不经过滤消毒处理直接用于酿酒,包装材料消毒不够彻底,包装不严等。
此外,有13个批次黄酒产品存在未标注产品等级、未标注产品类型、执行标准过期使用、无产品保质期等问题,属标签不合格。对抽查的不合格商品,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通知有关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对标签不合格的,责令停止销售,退回生产厂家改正;对质量不合格的,责令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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