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山东济南一位网友“专拍公务车”在街上拍了公务车,特别是涉嫌私用公务车的照片发到网上曝光,3个多月陆续发了1000多张照片。有时候被拍的官员发现后也会威胁他,“那次在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队那边拍车,被几个人围住,我就报了警,警察跟我说,可以随时报警,警察一定会保护我,还有一个好点的警察私下建议我看看能不能买到防身的喷雾剂啥的。”
看完这篇报道,笔者唏嘘不已。本是公民正常行使的监督权利,却要冒很大的风险;本应视为羞耻的公车违规,却如此堂而皇之。实在耐人寻味。更不可思议的是,普通民众能够如此轻松的捕获公车私用镜头,可作为政府部门的当地纪委却始终未能发现,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又或许,这才是最易明白的道理:正是由于政府监督部门的不作为或是包庇,才导致公车违规现象的泛滥以及嚣张,也逼得公民不得不自己动手进行监督,却又要冒着来自违规者的威胁风险。
本是无规矩不成方圆。现在却是出台再多的有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文件标准,没有政府部门的依法办事,公车违规照旧如火如荼。正所谓有标不依。除此之外,对公车私用现象的惩戒,许多地方仅以通报、封车、检讨这样的举措轻描淡写草草带过。与其说是严管公车私用,倒不如说是替公车私用者设置一扇逃避惩戒的制度大门。国家标准频道认为,要想让公车违规现象踩刹车,各地政府部门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互相包庇。要积极提高政府官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将国家出台相应法规标准落到实处。针对公车违规现象,必须出重拳打击;对于公民合理的监督权,则必须加以鼓励和保护。否则何谈法治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