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市廉租住房累计受益家庭已达7.1万户,上海市正研究再次放宽廉租准入标准,计划将廉租房收入准入标准在目前人均月收入96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15%左右。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豪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就上海市廉租住房工作听取代表意见。
上海市自2000年开始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制度定位上,廉租住房针对的是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动态调整准入标准,不断扩大政策受益面。经过多次放宽,目前上海廉租住房的面积准入标准为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收入准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960元以下、家庭财产准入标准为12万元以下。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市廉租住房累计受益家庭已达7.1万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了“应保尽保”。
目前,在对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的情况下,上海市正研究再次放宽廉租准入标准,计划将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标准在目前人均月收入96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15%左右,放宽到占上一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46%左右。
目前,上海市廉租住房采用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配租形式,但实物配租比例较低。市人大代表、普陀区民政局调研员曹道云举例,从2001年到2009年底,普陀区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家庭共4841户,但以实物配租方式廉租的只有32户,占比只有约0.66%。多位代表建议,应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逐步扩大实物配租保障范围。而要提高实物配租比例,首先是保证廉租房源。目前,上海市正通过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建、在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中改建、利用旧厂房改建、收购转化动迁安置房、市场房源长期代理经租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适用适配的廉租实物配租房源。截至2009年底,上海市通过各种方式已筹措到廉租房源约1.5万套。下一步,上海市将继续加大廉租住房房源筹措力度,进一步提高廉租实物配租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