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康志军因云南英茂烟草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为其办理3年养老保险,多次到社保局找到王某某反映问题未果。此后2年间,康志军又到市劳动仲裁中心、西山区法院、昆明市中院上诉,但都败诉。最后于7月26日携刀枪行凶将王某刺伤。
对于这起报复事件,编者对行凶者深感同情。因为他的报复是合法权益维权申诉无果后的发泄。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康志军原来工作的单位英茂烟草公司理应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这是康志军的合法权益,当此种权益受到侵害时,他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然而,看似在法理上稳操胜券的康志军,在两年来的申诉上却出人意料地遭遇屡屡败诉的“霉头”。有理却无法伸张,放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无法理解,都难免积郁成疾。
到底是什么让康志军举起了屠刀?我想群众的心里都明明白白。康志军单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本就违反了多项国家标准条例,理应受到政府部门的惩处。但是社会保障局并未对其公司采取任何惩罚措施,法院也判决康志军败诉……在整个事件中,与康志军有关联的各单位、部门都是有责任的,都是不作为的。这起表象是报复事件的背后,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以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标准的缺失。国家标准频道认为,只有相关政府部门真正的有所作为,将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类似无奈的报复事件才会不在出现,和谐社会才能做到真的意义上的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