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728第1号通报:近日,根据2010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2号通报(于2010年7月27日最终修正为食安输发0727第2号通报),对于2010年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国产新鲜紫苏叶的某些批次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加强对于以下产品农药残留的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产紫苏叶(包括大叶紫苏)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北京青之叶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并出口的新鲜紫苏,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莠去津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紫苏及其加工品有关农药残留(包括莠去津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强化监视检查日期 |
国家 |
食品名称 |
检查项目 |
制造商 |
2010年7月28日 |
中国 |
紫苏及其加工品(限于简单加工) |
残留农药(莠去津) |
北京青之叶科技有限公司(BEIJING QINGZHIY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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