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美商务部发布情势变更复审终裁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天然猪鬃油漆刷的反倾销税令,并将通知海关停止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主要原因是美国内相关产业不再主张继续征税。
1985年3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天然猪鬃漆刷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6034040.40。1985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中国土畜进出口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27.07%。2009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3次日落复审。2010年3月22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51.92%。2010年6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国内申诉方Paint Applicators Trade Action Coalition和Paint Applicator Division of the American Brush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的请求,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天然猪鬃漆刷进行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以确定2010年3月22日日落复审作出的终裁是否有必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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