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晚报》8月5日报道:近年来,“茅台特供酒”在民间传得神乎其神,深受“送礼”人群和公务消费的青睐。对此,贵州茅台酒厂回应:茅台确有生产特供酒,但只针对十几家单位指定供应,从未对外销售和流通。换句话说,我们寻常百姓见到的茅台特供酒都是假货。
在特权不孔不入的当下,继特权车、特供房等不胜枚举的“特”字衍生物后,连酒也开始打起“特供”的招牌。这个标志着身份地位,裹挟着“人情”、“关系”以及千年“酒”文化的茅台特供酒,俨然成了那些整日以“赶场吃喝”为主要“工作”的人特殊消费品,寻常百姓只得发发“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感慨而已,别说闻,就连见一见茅台特供酒的外包装恐怕都没得机会。此外,这贵的有理由、贵的惊人的特供酒,想来也是公款吃喝的“必备之选”。
对此,编者不禁想问:在明令禁止公款消费的、遏制特权的我国,何以能够允许特供酒大摇大摆的登上酒席?增加国家税收、使得“中国制造”名声远扬都不是借口。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对权力的崇拜,以及对国家法律标准的不尊敬、不落实。试问,一个以特权为核心的政府能否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会是百害而无一利。国家标准频道认为,要想建立良性和谐的市场环境,促使社会机器正常高效运转,就必须有“破”有“立”,必须从观念上清除“物权交易”、“人情交易”这些市场潜规则,树立“公平正义、阳光透明”的新秩序。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无视法规标准,滥用特权、公款吃喝的政府部门人员,也应给予严厉的处罚,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