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排除人为因素干预,保证法院依法行使立案权力;规范全市两级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8月10日,沈阳市政协在民主评议法院系统立案工作中,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真知灼见,建议沈阳市法院系统及时改进和完善,从根本上解决市民关注的立案难、收费不规范、服务水平不够等问题。
排除干预因素
避免激化矛盾
[现状]由于受地方利益的影响和一些地方的行政干预,行政诉讼立案难已成为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民事诉讼立案中,有的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人的法人工商机读档案、公安机关登记材料等,也是造成立案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建议]排除行政干预和社会干扰,保证法院依法行使权力。明确立案标准,上下级法院和同级法院保持一致,做到该立则立,告知风险,增加立案工作的透明度。取消由诉讼当事人提供诉讼对象工商机读档案和公安机关登记材料的做法,减轻当事人提取材料的困难和负担,解决由此产生的立案难问题。完善和落实立案通知等法律文书的送达制度,明确工作责任,避免由于当事人给诉讼对象送达法律文书而激化矛盾。
延长收费时间
增加便民设施
[现状]由于国务院颁布的诉讼收费办法,在收费数额上存在一定的幅度,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因此,各基层法院诉讼收费不够规范,其标准把握的各不相同,甚至同类案件的收费也有明显的差异,诉讼当事人对此意见较大。另外,由于银行结算的原因,收取诉讼费的截止时间过早,造成当事人交不上费而无法立案,给诉讼带来极大不便。
[建议]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诉讼收费办法,相对统一全市两级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力求实现不同法院同类案件收取同样的诉讼费用,避免随意确定收费标准的问题。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适当延长诉讼费收取时间,保证当事人及时缴费。同时,建议在全市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柜员机、刷卡机,方便当事人缴费。
借鉴信访模式
提高服务水平
[现状]立案窗口配备人员存在人员老龄化、部门边缘化等现象。有的基层法院立案窗口人员配备较少,难以应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有的立案工作人员由于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理解不透彻,掌握不准确,难以胜任诉讼服务工作。
[建议]强化对立案工作人员的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吸收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符合从事法院工作条件的人才,改善法官队伍的年龄结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借鉴“信访稳定沈阳模式”,把立案窗口作为培养审判工作骨干的基地,使立案窗口由法官的最终出口,变为争取上进的入口,从而激励立案窗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调整和健全绩效考评机制,以严格执法为标准,定职定责,使立案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