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衡量事物的法度、标尺,与“原则”有着惊叹的相似性,关键都在于不可逾越的底线和权威性。
仔细想想,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见到这样一些用语,如“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超标准用车”、“干部公务活动原则上不能接受吃请”、“公务员工作期间原则上不能饮酒”等等。有的领导干部在回复下级的工作请示时,也喜欢用“原则上”一词:“原则上不准”、“原则上同意”等等。这类“原则上”的事情可执行或可不执行,全在于当事人的利益需要。如此,没有底线,这样的标准,你敢要吗?
原则,既然是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则,说话办事的标准,那就不可轻易违背和改变的,否则那又何谈“坚持原则”?原则,就应是标准;标准,就已给原则的权重。可事实上,落后的标准,就如同这原则一样,给人以底线的同时,又赋予人以挡箭牌的权利。结果造成本该严肃执行的制度和标准,最终被“理由”和“潜规则”掉了,不但丧失了其应有的制约和规范作用,而且还成为某些人规避制度的一条“通道”。
如此钻空子,不正是目前国家标准的现状吗?拿此次霸王二恶烷危机而言,看似卫生部的声明公正权威,但实际上,用没有检测标准的滞后标准衡量,又有谁能够相信?面对标准滞后、标准缺失、标准内讧等国标现状,奶粉激素危机爆发后,无论卫生部结论如何,我们能看出公众们已然失去了对标准的信任。如此标准,直接给自已打了很大的折扣,又如何能不让严肃的问题变得模糊?
在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标准,不仅仅只是产品质量检测的方法问题,更是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问题。无论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按原则办事,自觉维护“标准”原则的公正性。此外,对于把“标准”当儿戏、挡箭牌的人,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查处力度,该警告的警告,该撤职的撤职,丝毫不含糊。唯有如此,不说“原则上”的话,不办“原则外”的事,认认真真的做事,才可能真正成为“标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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