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1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8月1日下午,4名原湖南宁远县水利水电局的正式在编职工,在清华大学西门附近,用菜刀砍下了各自左手小指一部分,他们这样做,仅仅是为了以此证明自己并未旷工。断指之后,湖南省电力局、公安局领导对他们说,谁不妥协谁就去劳教,4个人不妥协就4个都去劳教。
在这起“断指维权”事件中,4名断指者以工人的身份在挑战着地方的维稳政策,事实说明他们是在以卵击石,因为如今他们正面临着牢狱之灾的威胁。这是不可思议的现实,因为纵观整个事件,我们看到的是仲裁机构在一次一次让步,工会在隐身,用以伸张正义的警察更是成为了用以威逼利诱的工具,而法律的让步则让一切都显得那么冠冕堂皇。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断指维权”折射出的是社会维权道路阻塞的现状。这不是个案,已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一个主要方面。维权道路阻塞一方面是现实中复杂繁琐的投诉程序和畸高的维权成本,另一方面则是地方畸形“维稳”观念之下,人为的阻断。相比之下,前者透视的制度尚不健全的现状,后者则是地方权力的过度膨胀之下,人民权利的保障制度曝露在“有法难依”的尴尬境地的现实。
“有法难依”只是结果,原因是地方的行政干预“有法不依”,地方的行政权力在自行放大。当公权力的触手伸向了法律的实践过程,法律如果选择了让步,公正便会消失殆尽,尊严便会荡然无存。其危害的便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牺牲的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所以,“断指维权”悲剧背后是为权力让步的法律。在层层关口之下寸步难行的维权之路上面,人民选择了在京城高等学府的大门口,期望以“断指”这样残酷方式来叫醒法律的尊严和消失的正义。这是法制社会的窘迫,亦是和谐社会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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