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6日《扬子晚报》报道:9月4日,在江苏泰兴宣堡镇一个三岔路口,一辆货车撞翻一辆三轮车,一名老妇受伤倒地,李先生开车途经此地,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老人抱上自己的车送医院抢救。李先生自称他救人前留了个“心眼”:他在现场救人前,先用自己的手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以证明车祸与自己无关。李先生表示,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他以后碰到紧急救人的事还会去做的。
救人先拍照,无疑是“彭宇事件”的后遗症。李先生的拍照留证不是给自己的义举留下佐证而是怕日后被人敲诈而自保,着实给这场见义勇为的行动平添了几分悲壮色彩。不得不说,道德标准未变,它依旧鼓励人们尊老爱幼、救死扶伤、见义勇为。但是,好心没好报的尴尬局面却刺得公众越来越多的选择“围观”,实在是社会的悲哀。因此,在这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实社会,李先生心存爱心,救人的同时又懂得自保,理应受到赞许与尊敬。
常识和良知告诉人们,面对需要帮助的老幼病残,伸出援助之手是中华民族不变的美德。但是,向善之心不曾缺,信任之感却难寻。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在我们不能要求所有人的道德水平都能达到知恩图报标准时,公众唯有先做到自保,才有可能去助人为乐,毕竟,理性助人更比盲目冲动更为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