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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质疑——专用校车,你被“谁”藏了?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36    更新时间:2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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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车窗应下半部分固定,也可为全封闭车窗;
    ●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乘员为13至24人时,应急出口数量不少于3个;
    ●小学生座椅不应是易折叠的单人座椅,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
    ●校车应至少安装1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位置应靠近通道等;
    ●专用小学生校车还必须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该装置俗称“汽车黑匣子”,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它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以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
    ——7月1日实施的国家强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自国家强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实施至今,已整整两月有余。无论是暑假的校车换购,还是开学后的校车运行,校车标准究竟执行的如何呢?
    据实际调查发现,很多客车企业的专用校车并没有实现预期中的销售,而学校的旧校车也依旧在运行。一位参与《条件》起草的业内人士透漏,该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推广效果并不好,在执行中遇到一系列问题,使标准陷入尴尬境地,让他们始料未及。

●新校车,价格可不便宜!
    难道是新校车不够安全?据了解,新设计的校车车窗均按上下两层设计,下层的大窗户无法打开,以确保小孩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层的小窗户则能开启,以利于车内通风。且每扇窗户边都配有安全锤,车窗上也贴有敲击点,引导孩子遇险自救。据校车运行的司机李师傅介绍,这种校车舒适安全,颇受到家长和小孩的青睐。
    但购买一辆这辆的校车所费不赀,加上办理证照,一共花费了40多万,而一般的校车最多20万。专用校车虽然安全性更佳,但座椅小,只能供小学生使用,用途单一,学校购买的积极性不高。

●专用校车,才执行强制标准?
    《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将校车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只有专用校车才执行强制《条件》。但与此相“克”并行的,则是另一项标准。据规定,企业在申请校车公告时,仍可沿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规定,申请非专用校车公告。
    为什么要给标准开一条“辅道”呢?据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李弢介绍,“把校车分成两类主要是照顾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条件,非专用校车是过渡性产品。等经济条件成熟了,用户能够买得起、用得起专用校车了,再逐步取消非专用校车。目前,使用专用校车还是非专用校车,由当地教育部门决定。”因为“非专用校车”过渡性产品的存在,很多学校和校车运营公司在一段时期内当然不愿意购买专用校车

●“标准”环境配套制度不足
    虽然,《条件》在校车安全设施方面的要求增加不少,如每座配备安全带、安装黑匣子、设置安全门等。但出台校车相关标准的最终目的是规范校车,减少校车安全事故。但要实现这个目标,仅凭《条件》还远远不够,需要增加配套制度。
    与国外的校车标准相比,《条件》对专用校车的规范,只是很初级的基础性要求。欧美国家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全面性远超《条件》,以美国为例,多达数十项的安全标准几乎涵盖校车的所有零部件。更重要的是,为确保校车安全,美国、英国等国家的校车安全标准,还赋予校车道路通行特权——如校车在停车、上下乘客时,车身会自动显示专门的交通信号,周围其他车辆必须减速停驶并保持距离,而我国在校车环境安全方面的规定还是空白。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标准缺失,还有标准下社会现状的兼顾,是我国标准化进程中存在的普遍现状。在标准不断完善的同时,社会更应该促进现状问题的解决。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标准现状下的儿童的生命安全。这需要社会监管部门的作为。
    比如,执法检查人员应该长期定岗定查,持续性检查校车的车况是否符合上路要求、所购保险是否齐全、校车是否有标明核载人数、是否在车身上标明“校车”字样。对租用社会客运车辆的校车使用,应更为注意。租用的车辆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驾驶员违法记分情况、车辆是否存在违法未处理情况等。此外,建立校车运营人员的备案制度,对各校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以及驾驶证件等详细资料,统一进行登记,以备公众监督查询。
    虽然,从“非专用校车”到“专用校车”的转换还需要一段时间,但编者相信,我国的校车运营及安全标准,终究会如欧美国家一样,保护儿童健康成长!

文章录入:user8    责任编辑:use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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