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撤销颅痛宁颗粒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
通知原文:
京药监市〔2010〕86号
各广告发布单位:
近日,我局收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来的《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颅痛宁颗粒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报》(黑食药监广函[2010]28号)。文中通报了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因进行违法宣传被依法撤销的12个广告批准文号。经查,被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中有9个已在撤销前通过我局备案。鉴于上述情况,现将部分在我局备案的广告有效期调整至2010年7月30日止。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调整所涉及广告发布的相关工作,详细信息可登录我局网站(www.bjda.gov.cn)“药品广告”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颅痛宁颗粒被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颅痛宁颗粒被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
被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 |
在我局备案有效期至 |
颅痛宁颗粒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87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88号 |
未在我局备案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89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90号 |
未在我局备案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91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92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93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94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95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96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文)第2009110197号 |
2010年7月30日 |
黑药广审(视)第2009110125号 |
未在我局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