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网页上,搜索“老板手机号”,全国老板的住宅、手机号等各类信息应有具有,只须登录百度账号并耗费一定的积分。原本应该是隐私的信息,为何到了网络就变得毫无禁忌?作为公共的信息平台,谁给的权利让隐私到百度“止步”?
据网友济南一家贸易公司的总经理李先生反映,近期他屡屡接到陌生电话,其中不少电话是保健中心、足疗店、夜总会等打过来的,让他在家人面前十分尴尬。“一次,我质问一个陌生来电者从哪儿知道我的手机号的,对方说是从百度上搜到的。我通过百度文库搜索一看,发现全国各地老板的信息都被分门别类做成文档了,可成批量下载!” 听及此,编者通过百度文库搜索关键词“老板手机号”,结果显示为690793条——全国各地老板的手机号及相关信息,都被别有用心的人士汇总,如云南老板手机号总汇、深圳老板手机号汇总表、重庆老板信息汇总表……汇总表格内,除手机号外,不少当事人的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家庭地址等一应俱全。甚至,有些“老板手机号文档”被下载了上千次! “老板手机号”到底来自何方?据不愿透漏性命的信息上传者坦言,“我们给的信息都是老板们在相关部门注册时填写的数据,还有一部分是通过百度下载的,真实率高达80%!”另外,一些叫卖老板手机号的网页表示,被叫卖的手机名录都处于按月更新的状态,保证客户拿到最新数据。
对此,受害者无不感言,“如果不是你提醒我,我还真不知道我的手机号码被泄露了,太可怕了!”宪法中赋予的“公民隐私”何至于到如此地步? 先不论“老板手机号”成了商品从中牟利的“隐性”犯罪,单就百度的经营行为应进行规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将隐私信息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的,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此,百度方面工作人员表示,百度文库对于上传者和下载者都有明确要求,并有相关的条款和免责声明。例如:上传文档中包含广告、色情、危害社会、大量无意义等类型的内容不会被通过;用户从百度文库的服务中获得的信息,在没有得到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个人或提供给第三方利用复制、发送、传播等手段用于盈利目的时,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百度相关负责人信誓旦旦:“若有当事人自身权益受损,可把相关信息的链接地址发给百度客服部门,并附上相关凭证,我们会予以处理。”可截止目前,百度文库上诸如此类的“隐私文件”依旧存在,不知谁人来管? 除却百度和信息上传人应负的法律责任,编者想问,无论是工商注册,还是公务员考试,公众在相关部门注册时填写的数据,何以为流入网络的公众视野?试问,如果政府内部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又将“公民隐私权”的宪法权威置于何地?难道,幕后的利益真的大到所有公众的隐私?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作为全国最大的网络搜索平台,百度应担起最起码的“把关人”责任。发布个人信息的网站侵犯了个人隐私,涉嫌违法;网站明知是个人信息却不删除的,更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作为相关数据的采集机构,更应该有部法律法规来关注公众隐私数据的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公众隐私,更应追究隐私泄露的政府失职人员。否则,公民的隐私保护,将肆意泛滥,堵而更加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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