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营房基建部,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要求,由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文稿刊登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请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返回我司标准规范处,也可从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联 系 人: 梁 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010-58933043 E-mail: liangfeng@mail.cin.gov.cn 孙继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021-65537235 13761008158 021-65538942(传真) E-mail: jdsun126@126.com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 编:20009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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