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保定市交通运输局路桥通行费管理处的消息,近日,保阜高速公路保定市至阜平县(冀晋界)段收费站点、收费年限及保阜高速公路保沧至张石高速段收费标准获省政府批准。
据了解,保阜高速公路保定市至阜平县(冀晋界)段,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底全线通车,全长147.284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该段公路东起保沧高速公路,西与山西省的忻阜高速公路相接,途经我市满城县、顺平县、唐县、曲阳县、阜平县等5个县。全线共设8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和冀晋主线收费站,分别是保定西、顺平、唐县、曲阳、平阳、阜平东、阜平西、东下关收费站。保阜高速通过连接保沧高速公路、忻阜高速公路,将形成横贯河北省中部地区、东联西接的一条交通大动脉。
经省政府批准,保阜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主要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收费年限为15年。
该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一类车0.40元/车公里;二类车0.70元/车公里;三类车1.1元/车公里;四类车1.36元/车公里;五类车0.08元/吨公里。载货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80元/吨公里。其中五类车分别为:一类:客车≤7座,货车<2吨;二类:客车8-19座,货车2-5吨(含5吨);三类:客车20座-39座,货车5-10吨(含10吨);四类:客车≥40座,货车10吨-15吨(含15吨),20、40英尺集装箱车;五类:货车>15吨。载货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7元/吨公里。
免征车辆通行费范围包括:1、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2、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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