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质量报》消息,工信部起草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近日已完成,并下发企业征求意见,预计将于12月出台,明年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实施后,工信部希望,2015年能实现整体油耗下降20%的目标。 据了解,与2008年执行的第二阶段标准相比,新标准的油耗限值将较第二阶段下降20%;2015年,全国平均乘用车燃油消耗量将降为7L左右。不达标的车企将被处以税收惩罚,优于标准的车企将享受纳税优惠。 对标准的实施时间,很多业内人士均不看好。“如果12月出台,明年马上实施的可能性并不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作为强制性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三阶段标准)一旦出台,现在市面上的在售车中,将有很多车型因不达标而不能销售,而这其中,国产自主品牌居多。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如何在促进行业技术发展中,又兼顾“弱者”,自古以来都是标准制定的重要问题。不过,值得肯定的是,根据汽车行业历来标准的实施惯例,如果新政实行,相关部门应该会设置一个1-3年的过渡期,让企业逐步接受新标准。 此外,参考美国《公司平均燃料经济性法》,规定单一车企业旗下所有车型纳入考核范围,即车企年产各类车型的油耗加权平均值不得超过限值标准。今后,各汽车销售方公布的“油耗”值将更加严格、准确。只有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消费者的利益从而才能得到保障!只有相关的政府补贴,汽车的节能减排才能真正能有效的运行,并达到和谐的人文要求。
附:相关链接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简称《限值》)GB19578-2004国家标准自2005年7月1日实施。 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 对于在生产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限值》施行后,2006年与2002年相比,新车的全国平均燃料消耗量从2002年的9.11L/100km,下降为8.06L/100km,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平均下降了11.5%。第二阶段的限值是在第一阶段限值基础上加严约10%。 但是,第二阶段限值依然落后于2002年世界各国轿车的平均油耗水平。实现国家对汽车节油的指标要求,还必须制定、加严有关汽车节能的技术标准。因此,有关部门开始研究制定了《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