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照市质监局透露,由该市质监局组织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 日照绿茶》通过山东省质监局审查,批准发布为山东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并将于2010年12月10日起实施。此次专项行动检查范围为日照市绿茶生产、经销企业,包括日照市已获准使用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24家企业。
早在2005年7月1日,山东省质监局即发布了山东省地方标准《日照绿茶》,并于同年7月10日正式实施,但从目前情况看,日照市绿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的状况并不尽如人意。许多日照绿茶经销商仍然对日照绿茶的包装标识不太重视,错标、误标现象经常出现,影响了日照绿茶的整体品牌形象。相对于2005年制定实施的《日照绿茶》地方标准,新标准根据日照本土地理环境、气候等因素对于相关指标作出了调整。按照新标准要求,日照绿茶按外形分为扁形茶和卷曲形茶,按鲜叶采摘季节分为春茶(4月、5月)、夏茶(6月、7月、8月)和秋茶(9月、10月)。日照绿茶品质按鲜叶采摘标准和感官品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夏茶不设特级)。此外,新标准规定,日照绿茶专用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防伪的专用标志粘贴在茶叶包装上,目前获准使用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只有24家企业。
据悉,日照市每年的绿茶产量在7500吨左右。目前,全市在茶业商会登记在册的茶叶生产企业有60多家,同时还有着众多小茶叶作坊。当前日照茶叶生产商众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并不是鉴别“日照绿茶”的唯一标准,只要是符合生产流程标准的本土绿茶都可以称得上是日照绿茶。但是,这也给了众多销售商以造假机会,拿外地茶叶冒充日照绿茶的现象经常发生。新标准的出台,让很多经销商对市场的规范更有信心。一位经营茶叶多年的黄先生说,“这几年,很多商贩借用‘日照绿茶’之名,将不达标的茶叶带进日照,甚至外地绿茶市场,严重损害了这一地理标志品牌。把这个品牌保护起来,才能保证我们茶农及经销商的利益。”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新标准的实施,是对原产地域产品采取的一项保护措施,将对日照茶叶生产企业的加工制作活动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并将起到打击、遏制假冒日照绿茶行为,保护日照绿茶品牌的作用。有了标准撑腰,日照绿茶迈向全国走向世界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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