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0年 第9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现批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等9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
二、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氨法(HJ 2001-2010)
三、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2-2010)
四、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
五、 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4-2010)
六、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
七、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6-2010)
八、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7-2010)
九、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8-2010)
以上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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