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媒体报道,一项较为权威的调查,选出“2010年美国人最讨厌的15家企业”名单,其中居然出现花旗和诺基亚等大牌公司的身影。研究机构基于以下6项指标制定出这份名单:员工意见、股东回报、消费者满意度、品牌效益、媒体负面报道多少以及官方意见。其中戴尔由于电子商店不完善以及高返修率“出名”,快餐业巨头麦当劳因被形容为“招揽儿童吃不健康食品”而上榜。
似乎是与评选“讨厌企业”的活动相呼应,近日中国国家旅游局也作出不俗举动。该局发布星评委公告,去年年底,国家旅游局组织国家级星评监督员对部分高星级饭店暗访,发现有4家五星级饭店、3家四星级饭店已达不到相应星级饭店标准的要求。在受检饭店中普遍存在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管理及服务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而这7家被摘星的高星级饭店,分别存在装修改造投入力度不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多处场所杂乱无序、多类设施设备亏损失效等现象,无法与其星级资格相匹配,于是给予摘星处理。实话实说,这些自甘堕落的“星星”,其行为确实够讨厌的。
和美国人大声说出“讨厌”相比,我们的消费者通常表现得很中庸。每逢岁末年底,国人总要被一些诸如“我最喜爱的商家”、“评选优秀企业”等活动所困扰,而且只能在“很好”、“好”和“较好”之间打钩。其实,假如商家静下心来,研究一下消费者究竟害怕和讨厌什么,也挺有意思的。多项调查显示:很多女性消费者最讨厌性感女模特,食客最讨厌饭馆不开发票等三大陋习,多数消费者反感虚标商品价格、并对售后服务质量不满等等。我建议,可以为此召开专门会议,针对消费者的厌恶情绪展开研讨,并提出改进措施。起码要有勇气问一句“消费者为什么讨厌我”?鼓励消费者说“讨厌”很有必要。其一,可以让消费者出一口恶气,平抑公众心态;其二,一声“讨厌”可以让挨骂企业清醒,否则有的老总会一直沉浸在自我陶醉和麻木不仁之中,这是相当危险的。其三,“讨厌”并非永恒,而是可以转化的。只要相关企业虚心接受意见,把消费者的感受挂在心上,便可能变“讨厌”为“喜欢”。
准许消费者发牢骚,是个健康的宣泄渠道。平时,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很多人都喜欢评选最烂大片或者搞笑诺贝尔奖,唯独对商家挺客气,很少有人公然对其表示不满,组织评选“售后服务最差企业”、“最讨厌的厂商”之类的活动。其实,中国消费者很希望能由衷地表述自己的看法,而相关企业也应该知道这个看法的分量——因为被消费者“喜欢”还是“讨厌”,真的是很严肃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