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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733 更新时间:201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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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质监局14日通报食醋监督抽查结果,三组产品上不合格名单。
本次共抽查食醋样品35组,合格率为91.4%。不合格原因为总酸、不挥发酸含量未达标,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糖精钠。三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安徽砀山鸿振酿造厂生产的桂花米醋(800ml固态发酵总酸≥4.0g/100ml 2011.01.07),亳州市谯城区恒正酱醋酿造厂生产的“恒正”陈醋(800ml 2010.11.01)和“恒正”恒正香醋(500ml/瓶 2010.11.01)。
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次 |
不合格项目 |
1 |
桂花米醋 |
安徽砀山鸿振酿造厂 |
800ml 固态发酵 总酸≥4.0g/100ml |
/ |
2011.01.07 |
总酸 |
2 |
陈醋 |
亳州市谯城区恒正酱醋酿造厂 |
800ml |
恒正 |
2010.11.01 |
总酸、不挥发酸 |
3 |
恒正香醋 |
亳州市谯城区恒正酱醋酿造厂 |
500ml/瓶 |
恒正 |
2010.11.01 |
不挥发酸、糖精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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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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