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依据《关于实施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19号)相关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申请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应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填写。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含备案延续产品)的还应提交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已提交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的除外。 凡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已发出补正通知书,且未在2011年4月1日前提交补正资料并被受理的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申请,申请人在2011年4月1日(含)后再次提出申请时,应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