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先减少包装用量?什么样的包装能重复使用?包装材料如何循环再生?在包装上应该打上什么样的回收标志……自2011年1月1日起,这些都将有国家标准可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8月发布了2010年第三号国家标准批准公告,其中包括6项与包装和环境相关的标准。这6项标准分别是《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第二部分:评估方法和程序》(GB/T16716.2-2010)、《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第三部分:预先减少用量》(GB/T16716.3-2010)、《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第四部分:重复使用》(GB/T16716.4-2010)、《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第五部分:材料循环再生》(GB/T16716.5-2010)、《包装回收标志》(GB/T18455-2010)、《包装包装与环境术语》(GB/T23156-2010)。
公告显示,这6项标准全部是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中,《包装回收标志》是对2001年版标准的修订,其他5项标准是新制定的标准。这6项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科技处负责人说,出台这批标准旨在降低包装行业的资源消耗,减少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新制定的标准还是修订的标准,均参照或等同采用了相关欧洲标准。
这6项标准对包装减碳的要求覆盖了包装生产、流通、回收的全过程。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系列标准根据从源头治理的指导方针,依据包装生命周期分析评价的基础理论和包装工业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贯穿包装的设计、生产、使用、流通、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的节能降耗要求。该系列标准提出,要运用预先减少用量、重复使用、回收利用等技术措施,合理利用和处理包装废弃物,减少废弃物处理时向环境的排放。
《包装回收标志》是为了实现包装废弃物按材质分类收集而修订的,有助于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该标准更现实的经济效果是支持出口商品包装符合发达国家的要求,避免因此造成的损失。
《包装包装与环境术语》给出了与包装和环境相关的全部术语和部分重要术语的解释性说明。该标准属于基础标准,不能够直接产生可以量化的经济效益。该标准的实际意义在于为相关标准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奠定基础,由此促进包装废弃物利用的产业化和最终处理的无害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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