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婴儿奶瓶BPA禁令已于6月1日正式生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785    更新时间:2011/6/3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1年5月31日,FOOD PRODUCTION DAILY网站消息,中国已成为最近对婴儿奶瓶双酚A(BPA)颁布禁令的国家。同时,政府官员表示将会采取死刑对违背食品安全的个人或团体进行制裁。 昨日(5月30日)卫生部同其他五个政府机构一起发布通告,确认婴儿奶瓶制造过程中不得添加BPA,且该禁令于6月1日正式生效。9月1日起,进口和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的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 北京还敦促当地食品检验人员加强对婴儿奶瓶制造商的审查,以确保产品符合新的措施。 据悉,欧盟于去年底宣布婴儿奶瓶BPA禁令,并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有BP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BP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 双酚A是一种用于聚碳酸酯瓶子制造过程中的单分子物体。它也被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但是近期发现其可能与癌症、出生缺陷和心脏病等严重的健康问题有一定的联系。然而,世界主要的食品安全机构,包括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却认为BPA的现有水平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而此次在宣布中国婴儿奶瓶BPA禁令后,北京表示将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规事件。最高人民法院称将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的人员处以死刑。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