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欲望问题,中国古人强调要学习柳下惠,坐怀不乱,靠毅力来控制,西方人可认为性问题是生理因素造成,得用化学手段来解决——这种手段被称为“化学阉割”。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俄勒冈州等数个州已通过对性犯罪者强制实施“化学阉割”的法律。在欧洲,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波兰也都通过法律,允许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对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实质上是一种荷尔蒙疗法, 通常是将雌性激素、抗雄性激素或性腺刺激激素抑制剂注入罪犯体内,使其丧失性冲动,阴茎不再勃起。口服或皮下注射抗雄激素后,犯人体内的雄激素水平将降到他们青春期之前的水准,由此产生的后果包括欲望降低、性幻想变少、从各种性行为中感受到的快感减退。
去年6月韩国通过一项针对性犯罪者的化学阉割实施法案, 今年的7月22日,韩国法务部宣布,自下周起,那些针对未满16岁儿童施加性暴力犯罪的罪犯将被“化学性阉割”,接受抑制性冲动的药物治疗。韩国因此成为亚洲首个实施这一制度的国家。
2008年12月,韩国强奸犯赵斗淳对8岁女童实施残忍性暴力,致使其终身残疾。法院判处赵斗淳12年有期徒刑,舆论指责刑罚过于仁慈,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据韩国《中央日报》近日报道,今年6月7日,韩国发生“第二赵斗淳”事件,一名8岁女童在走廊被犯罪分子拖走后遭到性侵犯。过了近一个月,韩国再爆“第三赵斗淳”事件——一名7岁女童独自在家玩耍,不法分子瞄准机会入室实施强奸。仅去年一年,韩国遭到性暴力的12岁以下儿童就有1017名,13至15岁之间的则有1447名。韩国民众认识到,传统的刑罚无法让犯罪分子住手,属于治标不治本。“化学阉割法案”应运而生。
当然,“化学阉割”也有一定的副作用,它会使男人变胖,骨密度流失。长期接受这一疗法的人容易患心脏病和骨质疏松。另外,男人可能因此在外形上“女性化”,体毛逐渐褪去,乳房逐渐胀大。不过一旦停止药物注射,男性的性功能会恢复正常。但也有人出现了一些较少但更为严重的副作用,例如结石、冠心病、骨质疏松、抑郁倾向等等,正因如此,一部分人依然反对化学阉割。
另一方面,“化学阉割”真的能预防性犯罪吗?这个答案惹人怀疑。使用化学方法阉割,实际上就是人为地改变人体内部的荷尔蒙激素,从而减少性欲,进而无法实施犯罪行为。但正像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这样做并不能从根本上预防犯罪,因为强奸犯罪不仅仅是一个生理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精神问题。各国的法律都明确规定,强奸犯罪具有多种表现形式,而生殖器官性行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注射药物治疗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副作用,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而且药物的作用十分有限,一旦刺激其他生理机制,可能会留下终身的遗憾。更重要的是,由于强奸犯罪是一种心理和生理综合作用下产生的行为,所以,如果以化学的方法抑制生理行为,有可能会导致心理变态,从而使被告人更加疯狂地报复社会。
此外,有观点认为,在未征得接受药物治疗者同意的情况下实行这一措施是侵罪犯权的做法,并且也没有根本上的治疗效果。有的专家认为,基于人权角度的考虑,这是“不太人道”的行为。“化学阉割”的做法在美国少数州施行,原因就是它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一种治疗手段,但谁有权利来决定何人需要接受此种治疗,需要非常谨慎。
我们相信,在该制度的实行过程中,这样的争论将会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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