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矿难。近几年来,我们一次次地为矿难震撼和悲伤,却永远没有终点。当我弱弱地写下题目“不要带血的煤”时,我知道,这次也不可能是终结……
新华网贵阳10月4日电,贵州省荔波县一煤矿4日早晨发生事故,据初步统计,15名矿工下落不明。据悉,事故发生在4日7时许,当时井下有28名矿工,事故发生后,13人升井,剩下15人下落不明。截至记者发稿时,贵州省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已分赴现场处理,指挥救援。
近几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一些安全问题也随之慢慢凸显,矿难就是其中一种。生命诚可贵,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可老百姓为了生计,面对不完善的矿井设施和监管方面的疏忽,他们没有能力去改变,这就只能依靠国家的政策和制度。针对矿难频发的事实,国家上上下下越来越重视矿厂生产安全,相关文件铺天盖地,可矿难却能够免疫一般,依旧屡屡发生。每每这种情况发生时,总能看到某某负责人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指挥救援,某某领导视察现场老泪纵横……负责人不是都应该跟着下井了吗?领导们现在怎的就知道哭了,是怕自己被停职问责吗?纵观这些矿难事件的发生,基本上都有一个相同点:“监管缺位,执法失语”。“牛栏关猫”式的监管往往是事后诸葛亮,疲于救火,疏于防范。表面上看,矿难频发有安全生产基础差、法制意识淡薄、矿工维权难这三大原因。倘若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它们背后还有诸多深层次的原因,如管理者认识上的误区、经济粗放型增长、监管机制不合理、教育国策失误、新闻自由度不高等等。 谁能来给矿难画上一个句号?请不要再用同胞的生命去换煤,至少,让矿难发生的频率能逐步降低。太多的政策和制度求建立,求完善,求实施。在这里,附加上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矿难之痛》上面的一些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理顺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年职能。同时,国家应增加一些经济政策: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伤亡赔偿标准。通过经济政策,配合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督来加强煤矿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