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独家 >> 标准经纬 >> 正文
食品包装安全,不只是呼吁!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81    更新时间:2011/12/23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的话题一直未曾间断。如今,在2012新年来临之际,“能否吃上放心食品,保证食品安全”依旧成为百姓最关心的话题。
  日前2011中国食品包装论坛发布会上,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联合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共同发布了“2012中国食品包装消费警示”。其中罗列出的食品包装的十三大隐忧引发公众热议。
  啥是十三大食品包装隐忧?大家一起来分享吧:1、劣质餐巾纸往往添加含荧光增白剂,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2、很多消毒湿巾的酒精浓度并不符合标准,或高或低都无法达到有效消毒的效果;3、爆米花桶的安全同样让人担心,其内侧有添加荧光增白剂的可能,而这种物质可以致癌;4、PC奶瓶遭遇禁令,消费者在选购时需要看清;5、少量摄入塑化剂无需担心,但尽量少喝饮料、加快代谢。6、限塑三年喜忧参半,连卷袋垃圾袋仍然泛滥;7、一次性发泡餐盒遭禁十一年,但百余企业仍可“合法生产”;8、密胺餐具科学使用无隐患,含脲醛的置物盘在装食品时要小心;9、透明PVC保鲜膜,应避免接触油脂食品和微波加热;10、彩色吸管虽然时尚,但经常使用并不健康;11、不锈钢餐饮具许鉴别“不锈钢”“不锈铁”,装盐、酱、醋问题多;12、部分月饼托增塑剂超标800倍,对违法添加行为的检测监管存有问题;13瓶装水和饮料问题多,专家建议只作为应急饮用水使用。
  在近两年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中,小编也已多次剖析了食品安全的标准之失。从不知晓到逐步了解,编者相信很多人都有了“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包装安全”理性的基础认知。
  从食品安全角度讲,食品包装上有害物质的迁移,会直接导致食品不安全。食品包装材料,实际上相当于一种“隐形添加剂”。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法》早已把食品包装容器的生产,被纳入食品安全的范畴内,并明文要求“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都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然而实际上,只有塑料包装企业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而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竹制品、纸质等种类繁多的食品包装材料大多并未实行,或未强制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缺少强制执法力度,让市场利润驱使更多的食品生产商“钻”食品包装法规、标准的“空子”,让食品包装标准的“漏洞”越来越大!有毒的食品包装使用越来越多!
  诚如国外行业专家所言,“感觉在中国,食品包装还是附属品,涉及条款较少,规定也不够清楚”。而在欧美、日本等国,食品包装等同于食品,生产、环境要求和处罚依据一致,这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均未体现。食品包装,毒甚食品添加剂。面对如此“剧毒”的食品包装,追根究底,关键在政府对食品包装监管的缺位和法律上的疏漏。
  对此,编者要说,面对食品包装安全中的众多隐患,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标准滞后或缺失、监管检测执法难等问题是“根”上的原因。因此,需要政府积极地行动起来,加强行政许可的有效监管,提高企业或个人的违法成本,通过行业管理和市场优胜劣汰迫使“行业的自律意识和竞争意识、企业领导的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以及企业员工的职业意识和道德意识”成为规范生产的“紧箍咒”。

  此外,重视“标准治乱”的功效,将标准制修订和全方位有效的市场监管结合起来,方能整个食品包装行业得到长远良性的发展。人在做,天在看!编者相信,利益之下,违背社会人心的各式“潜规则”终当会得到相应的报应。贪图利益的不良商家,你别不相信!

文章录入:user8    责任编辑:user8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食品包装安全警示出炉:烧烤食品用锡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