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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2012年药品广告四项监管举措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442    更新时间: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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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12年药品广告及广告品种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药品广告及广告品种监督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记录、有总结。

  一是加强与工商、通信、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的沟通配合,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和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

  二是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实施区域禁售,强制下架。对药品广告中标识的销售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出租柜台、违规销售停售品种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三是加大对违法广告品种抽验力度,对存在质量问题和非法添加违法行为的,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操作和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对存在问题的网站进行行政告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收回资格证书,并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对未经批准的涉药网站,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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