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药械安全预警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云南省曲靖市委、市政府采取五项措施切实规范和提升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曲靖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隶属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与市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充实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曲靖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为确保“三项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健全监测网络。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曲靖市局切实加强督导,积极指导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监测机构和监测制度。目前,全市各监测单位均由明确了机构、明确了职责、明确专(兼)职人员,并结合监测单位实际均制定了《药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全市监测网络上报点达到了166家,形成了以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龙头,覆盖生产、经营、使用3个环节,市、县、乡三级的监测网络。
四是严格责任考核。曲靖市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联合下发了《曲靖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纳入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并与市直医疗机构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奖惩机制。年终对收集报告工作积极、报告质量高、报告数量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监测和报告工作不重视,存在不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通过考核责任制的建立,不断提高了涉药单位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积极性。
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曲靖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工作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手册》等制度,明确规范药品不良反应/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要求,明确上报程序和监测员工作职责等,做到了日常工作有人抓、发现问题有人报、遇到事件有人管,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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