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省宿迁市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427    更新时间:2012/5/4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宿迁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计划编制、情况收集汇总、企业档案建立和风险监测工作。

  《规定》要求,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和业务研讨、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等,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广泛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