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讯:
近日,首届长三角区域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会议在浙江金华举行,会上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联盟正式成立,并就充电桩标准统一事宜进行探讨。据了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主要达成3项共识:①统一充电设施相关标准,促进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②推动分时租赁、微公交等新商业模式,并鼓励社会各类企业参与;③确立联动推进机制,促进技术产品合作、资源共享和人才互补。
三角洲作为我国第一大经济区,也是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头羊”,但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匹配度仍未达标。2015年,上海、江苏、浙江及安徽的新能源汽车总量突破10万辆,推广范围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领域,以上省市公交车的覆盖率基本达到9成左右。同时,基础设备建设也取得规模化进展,三省一市充电桩总量近5万个。换言之,长三角区域平均两辆新能源汽车配有1个充电桩,仍未达到1:1的车桩比标配。
此外,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不统一,且缺乏互联互通,导致已建成设施利用率偏低。在新能源汽车井喷发展的同时,动力电池技术研发质量问题逐渐暴露,为此国家不断规范充电标准,2016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5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但仅仅是推荐性标准,导致目前市场上充电产品差异化仍大,因此,长三角推广充电设施统一标准可以起到试点先驱作用。另外,对于充电设施的支付方式、服务联通及数据共享等各方面缺乏共识,导致新能源汽车消费阻力加大。
此次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联盟的成立,意味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商业模式呈现创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向信息化迈进,符合我国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思路。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大力发展的背景下,公平的市场环境及规范管理是保证市场健康运营的基础,长三角成立发展推动联盟有助于破除地方保护,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但这势必触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因此需要长三角各地区之间长期的协调配合,不断在政策上发力,推动基础设施标准及支付等方面统一化,助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