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初步的工作目标是希望在今年上半年,或者说6月底之前,能给大家一个说明。”
3月18日,在中国工业经济春季报告发布会上,工信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在回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何时出台时,给出了上述时间表。
目前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2003年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的。
时隔6年多,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仍难以落实到位。为此,国务院2009年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文)提出,要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此后,由工信部与国家统计局牵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成立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工作组,工作组最近一次会议是在3月12日。作为工作组组长,朱宏任在会议上指出,标准的指标尽可能简单明了,要做好充分的论证。
3月18日,朱宏任进一步指出,要把此前未被纳入的各种小型企业都囊括到现在的划分标准中,解决过去的标准有部分遗漏的问题。“尝试进一步在小型企业分类中,能够进一步划出微型企业的标准。”
目前使用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主要涉及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类的行业,大部分服务业企业没有被涵盖。
按现行标准,中、小企业的人数划分标准分别以300-2000以下、300以下为线,销售额分别是3000万-3亿以下、3000万以下,资产总额的划分标准分别是4000万-4亿以下、4000万以下。
但是,在服务业领域,很多企业的人数低于300,即只够小企业标准,但是销售额却高于3000万,即达到中型企业,甚至大企业的标准。“这给统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样的企业到底进入哪个层次?企业当然希望被统计进入小企业,但实际上他们效益很好,不存在融资等困难。”湖南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处副处长张雍雍说。
朱宏任也表示,“有一些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这些企业的划分中存在这样的情况:人很少,但是它的资产很多、销售收入很多。在新兴服务业领域里,这个问题也比较多。”
湖南目前是第一个在全省重新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的省份。该省去年出台的《湖南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就增加了金融业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查业企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等服务业类别。
张雍雍告诉记者,服务业企业和制造业工业企业、零售业等完全不一样,比如进行科研,可能需要的人数很少,但是利润比较高,“所以湖南对这些服务业企业划分只用了销售额的标准”。国家统计局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服务业发展越来越快,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涵盖这一领域的需要很迫切。
张雍雍希望,现行的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3个指标,可以简化为一个或两个。而工信部和统计局也正有此意。
朱宏任表示,确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并不是很简单地确定一个标准,也并不是把小企业的标准下移,或者在微型企业方面再划一个标准。“要对各类型的企业都进行测算。”
朱宏任透露,目前在划型中,采用职工人数、资产、销售收入三项指标,这三项指标也是在实践中,在上一次划型中采取的标准。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为了进一步体现简明、可操作性的要求,有必要尽量减少划分指标。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有的只用人数一项,也有的用销售收入一项。“在这个过程中,尽量简化,可以用一项、两项。”
但是记者也了解到,目前中小企业标准划分,也存在一些未定论的部分,比如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降低,还是维持不变?个体工商户是否纳入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是否以纳税3万元为准?上述疑问目前还无定论。
朱宏任透露,第二次工业普查对企业的情况进行了大量的翔实的统计,工信部和统计局将充分利用这些数据进行测算,为新标准划分服务,上述问题,“在工作进展的后期给予进一步的明确,刚才对于个体户和微型企业的关系,也都将给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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