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我国首部《数字接口内容保护系统技术规范》(简称UCPS 标准),这部针对数字电视、机顶盒、手机、移动数码等消费电子领域的标准,有人指出这将是我国消费电子行业第一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内容保护标准,也是砍向中国数字内容严重盗版现象的一把利剑。
2001 年底,深圳一家数字内容供应公司已经拥有8000 小时的存量节目,但是却时常受到国内数字内容盗版现实的制约。其旗下一分公司的总经理杨波告诉《北京科技报》,按照本来的计划,2010 年底他们将向深圳市民提供不少于10 套的免费高清电视频道,并建成不少于5 万小时的节目库,但是由于目前盗版盘的价格一般在5 元左右,因此公司不得不将单片点播的价格定在2 ~ 3 元之间,否则很难吸引用户。然而这样一来,他们公司的经营业绩就要受到巨大的冲击。
令杨波头疼的还不止如此,因为没有版权保护,一些上游内容供应商即数字节目供应方并不愿意将最高清的节目版权进行出售,许多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也是推迟出售给他们。
“在严重的盗版环境下,消费电子行业所产生的数字内容版权很难被保证。” 网尚文化公司市场总监、著名互联网分析师、评论家程天宇说,目前中国数字内容盗版销售、偷盗使用的案例屡见不鲜。
2009 年6 月, 杭州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了一个互联网娱乐中心——蝌蚪娱乐中心,由于其强大的盗版内容集成能力(包括游戏、影视、音乐等多方面内容),他们将大量盗版在线播放器统一集成在一个平台里,让盗版影视在网吧中肆意泛滥,目前已经在全国超过8 万家网吧安装使用。
“2009 年12 月,有一家叫做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老板呼吁一些同行发起反盗版联盟,但是暗地里该老板的另一个公司——因赛思公司却大量经营盗版,为大连网通提供盗版数字影视内容。也正是这个贼喊捉贼的优朋普乐公司举起的反盗版大旗,迷惑了包括搜狐在内的众多业界公司,造成了2009 年四季度视频网站之间近乎混乱的群体诉讼。在这个案例中,与因赛思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大连网通也损失惨重,该公司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罚了121 万元的赔偿。” 程天宇说。
程天宇表示,数字版权自身所具有的特性也是滋生盗版的重要原因。目前,由于国内数字节目版权被出售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分时段、分媒体、分区域进行,数字内容的分销过程比较复杂。因此,购买版权的集成商没有办法控制浏览者做到不会对节目内容进行非法刻录。不仅如此,程天宇指出有个别内容集成商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回报,常常还会超出购买界限使用数字内容。例如:某集成商就一项数字内容只购买了2 个小时的播放权,而他却私自多播放几个小时甚至是几十个小时。因为数字内容过于繁多,现在即便违规操作,利益攸关方或者相关管理部门也无法彻查。
由此可见,盗版对数字内容运营商构成极大的威胁,大大影响了运营商的收益。程天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网络游戏为例,在从进入中国至今的8 年时间内已经产生出150 亿的利润,同时由网络游戏所带动周边产业的利润甚至达到了500 多亿。然而数字内容产业虽然在中国市场兴起已有5 年左右的时间,但是至今为止总体也只有十几个亿的产值,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盗版对数字内容的打击。“目前来说最有效、最可行打击数字内容盗版的方法就是要从源头进行狙击。” 参与此次制定UCPS 标准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博士范科峰告诉《北京科技报》,任何消费电子产品的内容输出都依靠数字接口,所以如何从接口进行技术规范,从而控制住盗版就成为主要思考方向。范科峰说,他们在消费电子接口处设置的数字内容保护协议对节目内容使用过程可以进行全程保护,当有人随意下载节目内容时,下载后的节目只会出现乱码,并且当有人进行非法下载时内容保护就会实施监控,使得正在播放的节目出现蓝屏而无法正常观看。
除此之外,作为标准的牵头方之一长虹集团法务部处长代德建对《北京科技报》说,长久以来由于中国没有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外国数字内容提供商就会对节目进行传输加密,当节目传输到中国消费电子的端口时,数字节目便无法进行观看,这样中国消费电子企业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正常观看数字节目内容,就必须购买国外提供数字内容保护技术,而这些技术背后往往都捆绑着高昂的专利费用。
据统计,按照2009 年国内数字产品的销量,在全部采用国外数字内容保护技术后,仅国内的数字电视接收机、机顶盒、手机等厂商每年向国外公司支付的单台( 部) 专利许可费用总计达2亿多美元,如果包括年费、测试认证费等,该项费用总计将更高。
“这笔高昂的费用虽然是由中国数码厂商买单,但是最后只能转嫁给消费者。”代德建说,只有实行中国自己的标准后,从国外购买的数码内容版权可以得到有效保护,消费者才能省去这笔额外的专利费用。
另外,当标准实施以后,因为数字内容供应商愿意提供更多、更新的片源,消费者也能更及时地观看更多的高清数字内容。程天宇认为,UCPS 标准的实施对国内外企业增强彼此信任、降低中国购买国外内容的版权费也会起到很关键的作用。比如天威视讯这样的公司原来与国外数字节目供应商谈判时,原本100 万元的节目,因为对方指出中国没有版权保护标准,担心其内容在中国被盗版可能会附加50 万元的盗版费用, 那么就会开出150 万元的售价。而标准出台后,因为其版权得到一定保证,就会提升国外数字内容供应商的信任,内容集成商就能以100 万元将其购得。
“当然对于一个新标准的出台也会面临一些问题。” 代德建说,UCPS 标准在国内能否广泛推广应用最终还是要看终端消费者和版权内容提供商能否认可新的技术,以及是否愿意采纳。并且,这些问题都会限制标准的启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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