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消费者高先生向广州市消委会反映:其向广州市乐购电子商行汇款658元,购买卫星直播接收机和迷你型摄像机各一台,但该商行一直不发货,经多次电话联系无果愤而向我会投诉。
广州市消委会接到该投诉,发现投诉人高先生随投诉信寄来一份乐购商行的广告宣传单,上面介绍称:“该商行位于中国最大的电子电器批发市场:广州市海珠区解放南路万菱广场”。但是,解放南路的万菱广场属广州市越秀区,而不是海珠区;另外,万菱广场是玩具精品、家居饰品批发中心,而不是宣传单所说的“电子电器批发市场”。广告所宣称的“迷你型摄像机只售398元”,而普通的数码相机都高于这个价格,因此,这样低的价格是很不正常的。
广州市消委会近期接到多宗类似的投诉,经营者就是利用内地居民对广州市各区管辖区域不清楚,以及对广州市道路或商场情况不熟悉来欺骗消费者。例如:经营者会将联系地址笼统写成“黄埔大道XX大厦”,实际上黄埔大道根本没有这栋大厦;或者是“站前路XXX号”,实际上“站前路XXX号”是广州市邮政局。就像这个“乐购商行”,将商场和区域随便“组合”一下,随意“变更”商场主营项目来欺骗消费者。这类“公司”没有进行工商注册,联系地址也是虚假的,消委会及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无法进一步调查、处理。这类“公司”还利用小灵通号码充当固定电话号码欺骗内地消费者,利用虚假姓名开通的银行、邮政储蓄账号等收受钱财,收款后根本不发货,案件性质纯属诈骗。
因此,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邮购时要注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谨慎看待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对不正常的低价要提高警惕。做到以下几点:
1、在选择购买前,通过网络、电话等核实经营者是否为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索要经营者的详细地址,电话。
2、贵重商品最好选择在本地有经销商、有售后服务点的信誉较好大商场购买。
3、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质量“三包”凭证等相关单据,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4、尽量采用货到付款方式,收货时及时验货,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再签字付款或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
5、当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拨打12315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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