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红安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全县8家民用蜂窝煤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实际抽查8批次,合格1批次,抽检率为100%,产品抽查合格率仅为12.5%。这次抽查依据GB/T13593国家标准,对蜂窝煤的直径、高度、孔径、开孔率、水分、灰分、挥发分、发热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企业生产的民用蜂窝煤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从抽查情况看,民用蜂窝煤产品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一是主要质量指标——发热量普遍偏低,其中最低一家产品的发热量仅为14.2 MJ/Kg;二是灰分普遍偏高,有4家企业灰分超过48%,其中最高一家产品的灰分居然达到52%;三是蜂窝煤的直径偏小,有7家企业达不到标准要求,最小的直径只有96mm;四是水分偏高,有 5家超过7%。
经调查分析,造成上述质量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打“价格战”,恶性竞争,蜂窝煤生产加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赢取更多利益,低价采购发热量较低的劣质煤炭;二是蜂窝煤加工时掺入的红土超过比例,甚至掺入无法燃烧的炉灰渣,导致发热量下降,不可燃烧物质灰分含量过高;三是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润,加工时故意选用直径小于100mm的筒子。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了规范民用蜂窝煤行业,维护群众利益,红安县质监局依法对7家不合格民用蜂窝煤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帮助、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将在整改期满后组织复查。(湖北省红安县质监局 钟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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