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丝层板(又称为金属丝网托)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将根据该终裁结果对涉案产品征收保证金。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0年7月对该案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征税令。
2009年6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层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中通常列于94039080.40项下,也可能通过94032000.20、721710、721720及732690等税号申报入关。2010年1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42.61%~289.00%。
美国对华钢丝层板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生产商/出口商 |
倾销幅度(%) |
大连华美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Dalian Huameilong Metal Products Co., Ltd.) |
17.75 |
大连益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Dalian Eastfound Metal Products Co., Ltd.)及其分公司大连宜丰仓储用品有限公司(Dalian Eastfound Material Handling Products Co., Ltd.) |
14.24 |
单独税率申请企业 |
丹东日牵物流装备有限公司(Dandong Riqian Logistics Equipment Co. Ltd.) |
16.00 |
大连保税区宇洋贸易有限公司(Globsea Co., Ltd.) |
16.00 |
宁波新光货架有限公司(Ningbo Xinguang Rack Co., Ltd.) |
16.00 |
中国普遍 |
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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