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江苏省沭阳县在对干部的考核中加入了个人品德考核,其中一项为“忠于配偶”。考核结果将存入本人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这一新增考核项目引发一片质疑,其在反腐防腐方面能有多大意义?
不得不说,“忠于配偶”的考核项目是有法律依据的,在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婚姻法》中都能找到相关表述。且在如今“95%贪官都有‘情妇’”,“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的语境下,为干部考核新增“忠于配偶”项目,看来似有积极意义。然而,“忠于配偶”实属典型的道德软约束,在当下婚姻观念日益多元化的时代,“忠于配偶”的合理边界在哪里难以定论。且作为个人私事,执行起来也并不容易。更重要的是,从强化权力监督的源头来看,“忠于配偶”考核虽然聊胜于无,但显然并非关键和要害。官员何以会腐败?答案显然是官员手中权力出了问题——或者晦暗不明、难以公开监督,或者恶性膨胀,难以节制约束。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如今,官员问题频发的原因,不是官员道德出了问题,更不在于某些官员不够“忠于配偶”,而在于他们不够“忠于人民”。现有制度安排还不足以充分实现权利对权力的有效制衡,确保官员必须“忠于人民”。目前干部考核指标虽花样百出,但具体的考核方式却都是自上而下的组织考核、长官考核,而罕有彻底自下而上的选民考核、民意考核,以致权利发生越轨、失控。只有使官员真正做到“忠于人民”,才是遏制腐败的良药。
|